2011年9月20日星期二

16種性格學 - 分辨T和F的例子

在16種性格學課堂上,老師給我們一個拿綜援的母親當收銀時監守自盜的例子給我們:
  1. 如果你認為這位母親不論有何藉口都應得到應得的制裁,例如解顧甚至送官究辦,你很可能是T類別的人。
  2. 如果你認為這位母親可能有苦衷,例如要幫兒子交學費,否則兒子就會失去寶貴的學位。你可憐她,不報警,甚至當作若無其事,你很可能是F類別的人。
上星期三色台的"九江十二坊"第14集也出現類似的情節
,負責管理酒庫的江叔因為欠下一身賭債,監守自盜,偷酒變賣,給宋老闆發現。宋老闆抉定解顧江叔,其妻子鄭大媽替他求情時說他有七個兒子要供養,江叔是他們的一大經濟支柱,他已經年過五十,被解顧後很難再找到工作,希望給他們一條活路。宋老闆卻應為不解顧的話就難以管治伙計。姑奶奶也認為罪不至解顧,希望宋老闆只調江叔去酒廠做燒火,也遭拒絕。美琴也認為江叔替酒坊打理多年,無功也有勞,而且美琴是由鄭大媽養大的,不應不念親情。但宋老闆認為鄭大媽不是江叔,江叔犯了錯就要辭退。而且之前有一伙計收了賄款調亂酒埕也被辭退,而江叔今次犯錯比他更嚴重,如果今次不解顧江叔,就是是非不分。並告訴鄭大媽江叔偷酒理認送官究辦,但他自己沒有這樣做,已經仁至義盡。說完,就轉身離去。姑奶奶認為宋老闆做得過份,想去找他評理,不過被宋老闆的妻子阻止。
江叔偷酒被解顧一事跟老師的例子很相似,有一班以情感優先(F)的人被鄭大媽的求情打動,一起求情,也有一個以理論為先(T)的人一直反駁她們的求情。你們覺得你會像那一位角色呢?你會被鄭大媽的求情打動,還是欣賞宋老闆的明智決定呢?
在同一件事,一班T類的人會跟一班F類的人爭論,T類的人常言不要感情用事,F類的人常言不要冷酷無情,這就是現實來(不信的話可以請T類的人和F類的人各站一方試試看)。這16種性格的人住在同一社區(不一定全香港,也可以是自己住的一個屋苑或是一跨國企業等等),就會對管治政策有著不同的意見,就算有人願意聆聽所有16種性格的人的意見,最終的決定對某數個類型仍然不滿意的。如果我們每一個人都堅持自己的意見的話,如何討論都只會沒有結果的。如果我們每一性格的人都各自做自己的事的話,或者會引發世界大戰的。

2 則留言:

  1. 根據中化...當法律也有F 人制定..使法律中考慮了人情方面..
    那F人.會不會不按自己有份制定的法律送官究辦,而不報警當作若無其事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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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不按自己有份制定的法律送官究辦的情況,不論自己是F類或是T類也會有這樣情況。這是因為他們在制定的時候未必能把所有特殊的情況都考慮進去,平時就沒事,但當發生的時候就很難說一定會秉理了。以F類人來舉例,以下的情況都會令他們難以取捨:
    1. 犯法的是他/她的至親,或者報警會使至親受害(被揭發罪行或者被撕票等)
    2. 自己也會惹上官非,例如犯法的人跟他/她自己有關係,報警會令事情變大,影響聲譽。又或者自己就是犯法的那位,又怎麼辦呢?
    3. 他沒想到法律會被他人濫用,如果由他自己送官究辦就會由幫人變成害人。

    另外,自己會否執行律法,最大的影響是其性格的判斷(J)/即興(P)。法律是一連串預先制定的規則,J類人很喜歡預先制定,會主動報警的人通常是J類人。反之P類通常是不守法的一群,不是指他們愛作奸犯科,而是在一些比如過馬路不守交通證號、在港鐵車廂飲食等的瑣碎事情上,不過如果他們自制能力高的或許不會犯。不論這些P類人是否制定法律的那位,他們在按法律送官究辦前會先考慮報警之後有沒有麻煩上身,因為這些麻煩會限制他們的自由,如果他們知道會招惹麻煩,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大事化小,小事化無,就不報警了。但是如果P類知道按法律送官究辦後就可以解除在他們身上的麻煩或限制,他們就會主動報警了。

    以上的都是就性格學而言,最終會不會送官究辦,除了看自己性格,還有自己的處事態度、當時的環境(自己是否身陷險境、身旁有甚麼人在影響你等),和事實上是否可行(例如有沒有證據、有沒有人能作證等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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